適用範圍
本政策適用於透過 kokomu.com 網路商店(通訊交易方式)購買之商品。
若為實體門市現場選購或現場 DIY 體驗課程,因非屬通訊交易,不適用本頁「七天猶豫期」相關規定,退換事宜請依現場公告或與門市人員聯繫。
七天猶豫期(不附理由解除契約)
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規定,您於收到商品之次日起 7 日內,得不附任何理由、不須負擔任何費用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解除買賣契約。
猶豫期內退回商品時,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與包裝應保持完整、如同到貨時的狀態;若商品之毀損、滅失或變更係基於檢查商品所必要之行為,不影響您行使解除權。
不適用七天猶豫期的例外情形
- 依您的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(例如客製刻字、客製圖案、個人化訂製款式等專屬給付商品)
- 商品已拆封使用,且非因檢查所必要之毀損、滅失或變更,致回復原狀顯有困難
- 其他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規定,或個別商品頁面已另行標示排除猶豫期之商品
商品瑕疵、運送損壞或缺件
若您收到的商品有瑕疵、運送途中損壞或缺少零件,非常抱歉造成您的不便。
請於收到商品後 7 天內,拍下清楚照片並透過下方聯絡方式與客服聯繫,同時告知您的訂單編號,客服團隊將儘速為您安排免費換貨或其他妥善處理方式,相關來回運費由本公司負擔,您不需要另外支付費用。
如何辦理退貨
- 透過會員中心「訂單查詢」或下方聯絡方式與客服聯繫,告知欲退貨的訂單編號與商品
- 依客服指示,將商品連同配件、贈品與原包裝一併寄回或退回門市
- 本公司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符合退貨條件後,將盡快為您安排退款
退貨運費由誰負擔
於猶豫期內主動申請退貨: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負擔。
商品瑕疵、錯誤配送或運送損壞:退回及重新出貨的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退款方式與處理時間
本公司於收到您退回的商品,並確認商品狀態符合退貨條件後,將於 7 個工作天內以您原付款方式辦理退款。
若訂單已使用購物金、會員點數或優惠券折抵,將依實際折抵情形調整退款金額或點數。
準據法規
本政策依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、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及相關法令訂定;如本頁內容與現行法令有所牴觸,仍以法令規定為準。
本公司保留因應法令變更或營運需要修訂本政策之權利,修訂後將公布於本頁面,不另作個別通知。
聯絡我們
若您對退貨政策有任何疑問,歡迎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繫,客服團隊將盡快為您協助處理。
本頁最後更新:2026-08-04
